強化科技創新 支撐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解讀《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管理辦法》
2022-05-27 09:44:10 水利部網站 99

一、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計劃設立的背景是什么?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科技創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要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加大研發投入,健全政府投入為主、社會多渠道投入機制”。水利部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出要強化水利科技基礎支撐,“加強科技攻關,優化水利科技投入機制、研發機制、應用機制、激勵機制,形成貫通產學研用的水利科技創新鏈條”,對水利科技創新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4年國家啟動科技計劃管理改革,中央財政科技投入整合至科技部統籌管理,水利部原有科技計劃一并納入國家科技計劃。以改革后的國家科技計劃為主體開展的涉水科技項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行業重大戰略和部黨組關注的重大科技需求得不到及時有效滿足、流域和地方的區域性水利科技問題難以在國家科技計劃中得到體現等問題,科技項目數量顯著下降、覆蓋面狹窄,科技成果分散且管理困難,基層科技隊伍創新能力和人才隊伍穩定受到很大影響。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全力落實部黨組對水利科技提出的任務要求,統籌水利科技資源,凝聚創新力量,加快破解制約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科技難題,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水利部決定設立重大科技項目計劃,制定并發布了《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的定位是什么?
有別于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長江、黃河水科學研究聯合基金,重大科技項目為水利部自主實施的部級科技項目。項目的組織實施遵循“需求牽引、目標導向、擇優支持、分類管理”的原則,圍繞全面提升水旱災害防御能力、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能力、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大江大河大湖生態保護治理能力,聚焦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六條實施路徑,重點支持水利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關鍵技術研發和先進適用科技成果推廣應用。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辦法》分為八章,共三十六條。
第一章為總則,闡明了計劃設立目的、重點支持范圍、組織實施原則、項目分類及資金來源等內容。
第二章為組織管理職責,壓實了項目主管部門、管理機構、推薦單位、承擔單位的主要職責,約定了聯合承擔項目的責任與義務。
第三章至第七章分別為項目的申報、立項、執行,項目結題與成果管理,成果運用與激勵,明確了項目申報、評審立項、任務簽訂、過程管理重點工作和要求,規范了結題備案標準,細化了項目成果在推廣運用方面主要舉措,強化了項目實施激勵措施。
第八章為附則,規定了項目資金使用及管理要求、管理辦法的解釋單位等內容。
四、項目在管理方面的突出特色是什么?
一是分類管理,目標導向突出重點。項目分為任務類和申報類。
任務類項目圍繞行業重大戰略和部黨組關注的重大科技需求,由水利部直接向項目承擔單位下達任務內容,統一簽訂任務書,部分在研的水利重大科技問題研究項目將納入任務類項目管理。
申報類項目圍繞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需求,依據《“十四五”水利科技創新規劃》,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研究形成項目申報指南,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引導調動行業內外科技資源和力量自由申報,經評審后擇優立項。
二是分級管理,協同推進項目實施。項目積極發揮各級水利部門職能作用,將項目的組織管理作為水利科技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溝通、協同推進,共同做好項目組織實施。
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為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
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為管理機構,承擔項目組織實施相關管理工作。
水利部相關司局、各流域管理機構和其他直屬單位,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項目推薦單位,負責項目推薦、協調保障、監督管理、結題評價以及凝煉提出重大科技需求等。
項目承擔單位為項目實施責任主體,負責按照任務書約定,落實經費及保障條件,完成既定目標,確保取得預期成效等。
三是動態管理,密切跟蹤項目進展。項目任務書是項目實施及管理的依據。主管部門、管理機構和推薦單位,依據承擔單位報告年度進展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管理機構適時開展中期評估,通過多種方式強化事中監管,跟蹤實施成效。
如項目無法完成既定任務,經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將予以終止。對于終止項目,主管部門將予以撤銷,面向社會公布,并函告推薦單位和承擔單位。對于因非正當理由致使項目終止的,管理機構應通過調查核實或后評估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交主管部門批準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五、項目實施后續可以獲得哪些激勵措施?
水利部通過多種方式加強項目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應用。項目形成的科技成果,將統一納入水利科技成果信息平臺,面向社會發布。水利部直屬單位、流域管理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積極運用項目成果;各項目承擔單位應充分發揮各自優勢,促進成果推廣轉化,并落實支持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的激勵政策。
項目綜合評價結果與水利創新基地評估與認定、推廣指導目錄評審、職稱評審、高層次人才梯隊選拔和培養、人才創新團隊建設等工作聯動,并作為水利部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創新基地、人才稱號以及提名國家科技獎勵或其他全國性獎勵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六、重點說明的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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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實施所需經費以承擔單位多渠道籌集為主。鼓勵承擔單位統籌基本科研業務費和其他渠道經費,以多渠道籌資或自籌經費開展項目實施。水利部積極爭取其他渠道經費,對于解決水利重大科技問題或產生重大效益的項目成果,主管部門擇優通過多種方式繼續支持或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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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中第十三條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的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等”均可申報。同時,鼓勵產學研用相結合、跨行業聯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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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申報單位應依據年度項目申報指南要求,在申報期內完成相關材料編制,按照屬地或歸口管理原則,由推薦單位審核通過后,提交管理機構。中央企業、有關高校和水利系統外科研院所等單位可直接向管理機構申報。
項目評審。申報類項目由管理機構受理項目申報并開展形式審查,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專家對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任務類項目由承擔單位直接編制項目任務書等材料,經推薦單位審核通過提交管理機構,管理機構開展形式審查后,由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專家對項目任務書等進行評審。
項目立項。專家評審通過后進入擬立項項目清單,由主管部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報水利部審定。項目確定后,主管部門、牽頭承擔單位、推薦單位、管理機構簽訂項目任務書,作為項目實施管理的依據。
項目執行。牽頭承擔單位須在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并接受主管部門、管理機構和推薦單位的監督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承擔單位不得擅自變更目標任務等內容。
結題備案。項目實施到期后,由主管部門委托管理機構或推薦單位進行綜合評價。承擔單位需在綜合評價完成后3個月內將《水利部重大科技項目結題報告》和結題材料提交管理機構備案,并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誠信管理。項目全周期實施誠信管理。承擔單位提供的相關文件、資料、數據存在弄虛作假,或未按相關要求報批重大調整事項,或不配合項目管理工作的,評價結論不得為優秀;情節嚴重的,評價結論為不合格,并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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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全周期管理通過“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業務管理信息系統”(http://cwsts.mwr.cn:8080/web)完成,項目申報單位、推薦單位、評審專家、管理機構和主管部門登錄系統獲取所需服務。
1. 申報單位管理員用戶。申報單位首次登錄系統,須按要求完成管理員用戶注冊,實現對本單位項目申報賬戶的創建和項目全周期管理。
2. 推薦單位、評審專家用戶。由管理機構在系統中預先設定用戶賬號,并分配至相關單位和專家。推薦單位、評審專家可憑賬號直接登錄系統完成相關工作。
七、2022年度重點安排
2022年度,我部將按照《辦法》有關要求組織編制首批重大科技項目申報指南,擬于近期正式發布,申報期為40天;各申報單位可于指南發布之日起,登錄系統進行注冊申報。項目申報期結束后,我部將組織實施項目形式審查、專家評審,形成擬立項項目清單面向社會公示,并按程序完成第一批項目立項實施工作。